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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律解 | 网约车司机拒绝拉狗遭乘客辱骂推搡 律师:双方合理协商且尊重司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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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2024-05-29 17:41·闪电新闻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29日讯 近日,黑龙江大庆一名网约车司机发视频称,因拒绝乘客带狗乘车引发不满,被乘客多次动手并质问。视频中,一名女子质问司机打车让不让带狗,司机明确表示不让带狗后,女子还连续多次质问并动手。该事件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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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山东弘和律师事务所盛永山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和解读:

关于网约车是否可以携带宠物,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巡游出租汽车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不得携带宠物和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乘车。和《大庆市市区养犬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现在各地区和网约车平台公司针对宠物是否可以乘坐网约车也都相应出台了规定,规定中大部分是需要征得驾驶员同意才能携带宠物乘车。

网约车与乘客之间系服务合同关系,是否可以携带宠物乘车由司机和乘客双方协商确定,司机为了保证车内清洁,为广大乘客营造整洁舒适的乘车环境可以拒绝乘客携带宠物乘车。因此,建议在订车前,可以联系司机询问是否可以携带宠物,需要尊重网约车司机的意愿,确保宠物的健康和安全,如果网约车司机不愿意搭载宠物,可以合理协商,维护良好的出行体验,避免冲突。

闪电新闻记者 郝彬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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